暖心服务让旅客踏上回家路******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春运期间,记者在春运一线看到,各地各部门想方设法为旅客提供暖心服务。
新疆和若铁路今年迎来开通后首个春运,且末站、若羌站等站点,虽然现在客流量不大,但铁路部门还是增设了通道和服务人员,引导乘客进站。
作为长三角客流量最大的铁路枢纽之一,今年春运,杭州火车东站启用了新建成的客运生产服务中心,多种数字化设备为应对客流高峰提供保障。
平安春运,温暖回家。一些火车站对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设置专门通道,提供进出站、上下车帮扶服务。郑州火车站西广场,昨天(1月7日),一名旅客突发疾病倒地不起,正在进行志愿服务的郑州市中医院的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救治。
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测量他的各项体征,不停呼唤。3分多钟后,男子渐渐清醒,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目前,这名男子已经没有大碍。
翰墨凝香,年味渐浓。在高铁南京南站候车厅,60多位书法家现场挥毫创作,为来往旅客和一线铁路职工送上春节祝福。
公路、民航也推出了很多暖心服务。广西南宁汽车站推出“雷锋车”“小红帽”等,服务老人、孩子等重点旅客;兰州中川国际机场针对务工人员返乡和高校学生出行,提供了包机、包车、定制公交等“点对点”服务。
来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数据显示,春运第一天,全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3473.6万人次,环比增长11.1%,比2022年同期增长38.9%。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